

湖州南浔律师谈公司注销后,还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浙江湖州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微信)许多人误以为"公司注销即免责";但法律给出的答案恰恰相反——注销的只是市场主体资格,注销前已经产生的债务、税款和责任,只要程序存在瑕疵或事实存在隐瞒,都可以穿透注销登记,追到股东、清算义务人和中介机构头上。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9月通报两起企业通过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被追缴欠税并处罚的涉税违法案件时明确:税务机关可以依据新《公司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恢复注销登记或否定法人人格等方式依法追究责任,注销登记不是税收违法责任的"避风港"。湖州律师李广健提醒以下几个问题,梳理公司注销后的责任边界。一、公司都注销了,税务机关还能查、还能追吗?能。这不是理论上的可能,而是已经反复落地的执法实践。仅2025年以来公开通报的案例中: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了两起企业通过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被追缴处罚的案件;福建省税务局公布龙岩欧华贸易公司虚假清算申报骗取注销、向股东追缴1.92亿元的案件;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4月公布安徽歙县4家珠宝店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向业主个人追征的案件;云南省税务局官网2026年3月公告,红河州稽查局对已注销的个旧丰汇商贸有限公司立案检查,决定向股东张圣强追缴其少缴的税费款及滞纳金(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送达公告)。 公司注销时,市场监管局登记部门要求股东签署责任承诺书:1. 承诺责任:简易注销中全体投资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内容不实的,股东对注销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条;2. 清算责任: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注销,或未经清算即注销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或清偿责任——较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3. 税款追征:偷税、抗税、骗税的,追征税款、滞纳金不受追征期限限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一句话概括:注销程序合法、清算真实、税款结清,注销后自然翻篇;程序靠承诺和材料"包装"出来的,注销文书反而成了追责的起点。那份承诺书,到底有多重?简易注销之所以快,靠的是信用承诺制——企业不经过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承诺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这份承诺书的法律分量,《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三款写得很明确: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股东对承诺内容不实的,应当对公司注销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注意三个要点:一是"连带责任"。 不是按出资比例分担,而是债权人或税务机关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承诺股东清偿全部债务,股东内部再按比例追偿。 二是"全体股东"。 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意味着全体股东都进入了责任范围。认为"我只是小股东、挂名股东、不参与经营"而免责的主张,在承诺书面前通常不成立。三是税收债务同样适用。西南政法大学法税融合研究中心主任葛静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指出:税收债务属于企业债务中对公债务的一种,若股东承诺不实,税务机关在简易注销后发现企业经营期间存在少缴税款,要求股东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即有了直接法律依据。青岛税务机关公布的青岛天圭人管理咨询公司案件具有典型性:该公司2021年10月办理简易注销后,税务机关查实其存续期间存在偷税行为,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向股东追征(据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送达公告)。承诺书上的每一个字,签下去都是担保。二、公司注销、也做了清算报告,是不是就安全了?不一定。关键看清算报告是否真实、清算程序是否依法。一般注销的制度设计是"清算后退出":清算组清理财产、通知公告债权人、清偿债务、清缴税款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但如果清算报告是"做"出来的——账面资产、债务清偿、税款缴纳情况与事实不符——性质就变成了骗取注销登记。较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9月公布的龙岩欧华贸易公司案件就是这一条的税务版:该公司办理注销时提交清算所得税申报,申报内容与实际经营严重不符,同时混淆征收方式少缴税款;税务机关稽查查实后,认定其以虚假清算申报骗取注销,依法向股东李伟雄、李咚怡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92亿元(据福建省税务局官网)。这一条对实务的警示是:清算报告不是"模板填空"。清算组盘点的资产是否真实、申报的债权债务是否完整、清算所得税是否如实计算,任何一项造假,清算报告就从"免责文件"变成"追责证据"。在清算报告上签字确认的股东,也很难主张自己不知情。三、不通知债权人、不清算就把公司注销了,什么后果?这是注销追责中较常见的两种程序瑕疵,责任规定在司法解释(二)中。第一种:怠于清算或账册灭失。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分两款: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在造成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账丢了所以没法算"在法律上不是理由,而是连带责任的触发条件。第二种:未经清算即注销。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股东、董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第二款规定,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主张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湖北襄阳樊城法院2026年5月公布的案例把这一条讲得很透彻:A公司在案件终本执行期间——即法院已认定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债务确认未清偿——通过简易注销程序登记注销,股东签署承诺书称债权债务已清偿完毕。法院审理认为,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判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提出"债权人应当自行关注公示信息、未提异议视为认可"的抗辩,法院明确驳回:公司明知债权人存在而未依法通知,不能要求债权人随时关注登记信息来主张权利(据澎湃新闻政务号)。此外,清算组未按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的,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造成损失的,第十五条规定清算组成员赔偿。通知和公告,一个都不能省。四、偷税的追征期是几年?注销超过三五年是不是就安全了?很多老板心里有一本账:税务追征期一般三年,特殊情况五年,熬过几年就没事了。这本账对普通计算错误成立,对偷税不成立。《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分三款规定:1. 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少缴税款,追征期三年,不加收滞纳金;2. 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少缴税款,追征期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五年;3.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一旦行为被定性为偷税——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明确,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少缴税款的,是偷税——追征没有时间边界。税务机关还可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正是"注销后翻旧账"案件能够成立的时间基础:歙县珠宝店注销约两年后被追征,云南红河个旧丰汇案注销后被立案追缴,而财税圈广泛关注的员工持股平台减持案件中,企业注销数年后税务机关仍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向47名股东按出资比例追缴。注销时间长短,从来不是偷税的安全垫。注销时"做平账"的常见手法——长期挂账的往来款不清理、存货账实不符、个人卡收款未入收入、注销前突击作废发票、把应税收人挂成往来——都可能在后续稽查的资金流比对中暴露。数据管税环境下,银行流水、发票链条、社保数据、关联交易是可以长期回溯比对的。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注销,责任能不能"一笔勾销"?不能。这是被误解较多的一个领域。公司有法人资格,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揭开公司面纱是例外);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没有独立于经营者的责任屏障——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注销注销的是经营主体登记,改变不了这个责任基础。实体上的依据同样明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终止生产经营的,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纳税事宜;《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登记前结清税务事宜,清算所得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4月17日公布的安徽歙县案件是较直接的注脚:当地4家珠宝店个体工商户2024年3月办理注销,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其经营期间取得进项发票金额合计8100万元,而申报销售额合计仅467万元,进销严重背离;检查确认其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隐匿销售收入,依法向注销后的业主林浩、林海等人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案件通报)。合伙企业同理:合伙企业注销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认为"个体户注销简单、没人查"的经营者,需要重新评估这个判断。六、公司被强制注销了,股东是不是就彻底没事了?不是。这是《公司法》2024年修订后新出现的一个误区,必须专门点破。《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设立了强制注销制度: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三年未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强制注销。《**关于实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程序。有些老板据此推算:公司被吊销后什么都不用做,熬过三年等强制注销,人、钱、责任都干净了。法律条文紧接着就把这条路堵死了:"公司被强制注销登记的,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制度设计的逻辑是:强制注销解决的是"僵尸企业"占用名称资源、登记数据失真的行政效率问题,它替代的是企业主动申请登记这个动作,替代不了清算本身。公司该清算的财产、该通知的债权人、该缴的税款、该承担的清算赔偿责任,一项不因强制注销而免除。同理,税务上的"非正常户注销"也不是安全着陆:非正常状态长期不解除,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非正常户注销,但欠税记录和违法线索仍然保留,法定代表人、投资人的关联风险并不消除。主动依法清算注销,始终是成本较低、责任较干净的退出方式。七、找中介"包装"注销材料,出了事谁担责?责任落在企业方,也落在中介方。2025年以来的规则对"代办"环节明显收紧。对企业一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可以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在恢复经营主体资格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虚假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自注销登记被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营主体登记。对中介一方:《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援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明确: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注销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025年施行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国市监注规〔2025〕3号)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进一步列举了代理人禁止行为——伪造变造公文文件印章签名、教唆编造虚假信息、冒用他人身份等——并规定了对应处罚。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5号)第二十条规定,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本或者注销公司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这意味着,"花钱让中介想办法"的思路在注销领域风险越来越高:正规中介提供的是流程服务和专业判断,承诺"账不平也能销""欠税也能走简易""不用股东到场签字"的中介,卖出的不是服务,是定时炸弹——材料造假的法律责任由签字的股东和代办人共同承担。八、公司注销后,还有哪些"尾巴"会长期存在?注销完成不等于万事大吉,以下六类事项在注销后仍可能产生影响:一是税务追征。如前述,偷税不受追征期限制;普通少缴税款在追征期内发现的,同样可以向清算义务人、承诺人追。二是债务清偿。注销后债权人发现公司未依法清算、承诺不实或清算报告虚假的,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未缴出资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三是劳动用工。注销前拖欠的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职工可以向清算义务人主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撤销或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四是股东征信与关联限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虚假注销被撤销登记的,直接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营主体登记;欠税未清形成的关联记录,影响法定代表人名下其他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办税便利。五是涉税犯罪移送。偷税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即使公司已注销,仍按单位犯罪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较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批复明确,涉嫌犯罪单位被注销的,不影响对责任人员的追诉。六是分配财产的返还风险。公司财产在未清偿债务、未缴清税款前分配给股东的,股东取得的财产属于不当分配,债权人、税务机关可以要求股东在取得财产范围内返还;清算组成员参与违法分配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十、注销前到底该自查哪些事?一张清单收束全系列注销质量取决于启动前的准备。综合本系列全部内容,建议在启动注销程序前完成以下十二项自查:主体状态类:1. 登记状态是否正常——有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股权冻结出质、动产抵押,有则先解除;2. 税务状态是否正常——有无非正常户记录、未申报月份、欠税(滞纳金、罚款)、未结稽查案件,有则先补办申报、缴清欠税、解除异常;3. 执照、公章、账册是否齐全——遗失的先依法公告或由符合表决权的股东确认,账册灭失的评估司法清算路径。资产债务类:4. 房产、土地使用权、股权、股票、车辆、存货等资产是否处置完毕,处置税款是否申报;土地增值税是否完成清算;5. 债权是否收回或核销,债务是否逐一通知核实,有无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强制、未执行完毕的行政处罚;6. 职工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是否结清,农民工工资是否清偿;7. 出口退税、海关税款是否办结,报关单位备案、社保登记、银行账户、印章、受益所有人备案是否列入注销计划。税务核算类:8. 清算所得是否按独立纳税年度如实计算——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计价,债务清偿损益是否并入,企业所得税是否申报;9. 合伙、个独、个体户的清算所得是否由投资者申报个人所得税;剩余财产分配给自然人股东的个税是否代扣;10. 历史账目有无硬伤——个人卡收款、往来款长期挂账、存货账实不符、发票异常,能规范的在清算期规范,不能自行规范的先咨询专业意见。程序决策类:11. 路径选择是否如实——符合条件的走简易注销但确保承诺真实;不符合条件的走一般注销;资不抵债的走法院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不用假承诺硬闯;12. 签字材料是否真实理解——承诺书、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由本人签署并确知内容,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不外借,不接受中介"代签包过"。这张清单的本质只有一句话:注销是一次全面结清,不是一次材料包装。真实的问题在清算中处理,成本是有限的、可预期的;虚假的承诺留在档案里,责任是连带的、无期限的。公司退出市场,和人退出合作一样——干干净净地走,才能清清爽爽地重新开始。主要政策依据:1.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2025年第52号公告)"注销法律责任及有关规定提示",中国政府网2.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施行)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中国政府网3.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及实施细则4. 《*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令第746号)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5号)第二十条;《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国市监注规〔2025〕3号)5.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6.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十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十六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 如遇公司、个体户等注销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湖州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湖州律师谈网络“陪玩”的法律底线
浙江湖州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很多灰色产业善于包装伪装。对外宣传是游戏陪玩、语音聊天、情感陪伴,打着解压、打发时间的幌子吸引用户。当用户进入圈子之后,就会逐步被诱导,从普通聊天娱乐,滑向低俗交易。第一,引流获客环节,广撒网吸引目标人群。不法分子借助社交软件、短视频评论区、游戏公屏、小众社群发布暗示性信息。用暧昧文案、头像吸引用户主动私信。一部分是团伙批量运营账号,也有中介拉拢普通年轻人入局,以高收入、轻松赚钱为诱饵,诱导人员参与。很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被所谓高薪诱惑,在不清楚风险的情况下踏入灰色圈子。第二,中介居间对接,从中抽取高额分成。中介是整条链条的关键枢纽。一边对接有需求的客户,一边拉拢提供服务的人员。每完成一单交易,中介就要抽取相当比例收益。中介并不直接参与线下交易,却靠着信息差坐收利润。部分团伙还会发展多层下线,拉人入伙就可以拿提成,形成类似层级分销的模式,不断扩大灰色圈子的规模。第三,线上过渡诱导,不断抬高消费门槛。初期只是普通聊天、游戏陪玩,收费相对低廉。后续会不断诱导用户升级服务,推销高价私聊、语音通话,一步步抬高消费。部分团伙利用用户心理,制造情绪依赖,诱导用户持续充值刷礼物。一旦用户投入金钱之后,很容易被持续裹挟,越陷越深。第四,线下交易衍生,伴随敲诈勒索风险。部分线上沟通之后转向线下,就容易出现色情交易。这还不是危害的终点。不少不法团伙会提前偷拍录音,事后进行敲诈威胁。抓住当事人害怕事情曝光的心理,索要钱财。一旦妥协,就会陷入无休止的勒索循环,个人名誉、财产双重受损。第五,衍生次生犯罪,滋生多重违法问题。灰色链条之下,还极易滋生诈骗、人口裹挟、吸毒、寻衅滋事等次生问题。有的团伙假意提供服务,收到钱款之后直接拉黑,实施网络诈骗。还有少数人员被胁迫控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自身权益完全得不到保障。这条灰色利益链条,对个人和社会都存在极大危害。对于入局的年轻人,看似收入高,实则游走在法律边缘。一旦参与色情交易,本人就要承担治安处罚,留下违法记录,对今后工作生活造成长久影响。如果落入不法团伙手里,还会面临人身安全威胁。对于消费的一方,不仅会造成大量财产损失,还可能遭遇敲诈、隐私泄露。一旦触碰色情交易,同样违反法律,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社会层面,这类灰色产业败坏网络风气,滋生各类违法犯罪,扰乱网络环境,一直是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整治的对象。公安部门持续开展净网行动,对社交平台灰色引流、中介撮合、线下交易全链条打击,不只查处直接交易人员,中介团伙、幕后组织者,都会依法从严处置。面对这类网络乱象,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误区一:仅仅只是线上聊天,不会触犯法律。很多人以为只在线上聊天互动就没有问题。但如果存在暗示、撮合低俗交易的沟通内容,同样属于违法行为的预备环节,并非完全没有风险。误区二:只要自愿参与,就不算大事。即便双方表面自愿,色情交易本身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而组织、介绍、撮合交易的中介团伙,更是涉嫌刑事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误区三:花钱就可以万事大吉,不会被敲诈。很多灰色团伙本身就以敲诈为目的。线下见面、私下交易,很容易遭遇“仙人跳”,钱财损失,隐私外泄,最后有理无处说。误区四:离普通人很遥远,不会碰到这类陷阱。这类伪装的灰色广告混杂在游戏、社交平台当中。不管是年轻人找兼职,还是网络交友消遣,都有可能接触到相关信息,需要时刻保持戒备。湖州律师李广健给大家以下几点提醒:第一,求职兼职擦亮双眼。凡是宣称时间自由、报酬极高,只需要聊天陪伴的兼职,一定要高度警惕,高薪背后往往埋藏陷阱。第二,网络交往守住底线。拒绝各类暧昧暗示的服务,不添加来源不明的陌生账号,不要向陌生人员大额转账充值。第三,认清法律红线。色情交易、介绍撮合、组织相关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第四,如果遇到遭遇敲诈、胁迫、诱导等情况,不要选择私下隐忍妥协,保存聊天记录、截图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陪睡陪玩只是显露出来的表象,背后完整的灰色利益链条才是危害根源。打击这类乱象,既要依靠执法机关全链条整治,也需要每一个网民提高分辨能力,自觉远离灰色诱惑,守住法律和自我保护的底线。湖州刑事律师李广健谈取保候审的逻辑与路径以及后续辩护工作
浙江湖州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微信)取保候审,只是嫌疑人暂时不予羁押获得自由,但不等于案件终结,它只是等候审查起诉与审判的过渡。而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取保逻辑大不相同,即公安关注是否干扰侦查,是否窜供,是否逃避侦查,检察院则评估羁押必要性即不予羁押是否有现实的和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即便被取保候审了,案件仍会推进,切勿放松警惕,应主动配合律师去争取后续不起诉或缓刑。许多委托人、嫌疑人误认为,人已经从看守所出来、办理了取保候审,就觉得案子就没有什么大事了,甚至误以为万事大吉了,不再需要继续聘请律师帮助了。现实中大量被取保候审的案件,就解除已经聘请的律师或者不再聘请律师继续跟进案件,最后被起诉,甚至判决实刑收监。取保只是变更强制措施,不等于无罪,不等于撤案,不等于案件终结,更不等于与缓刑划等号。上面讲到公、检两家都可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审查逻辑、考量重点完全不同。湖州律师李广健提醒: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条件大致如下:1.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取保候审。现有证据达不到侦查标准,暂时不适合继续羁押,但侦查机关可以继续补充收集证据。后续一旦获取到新的有罪证据,案件会继续推进,不排除重新报请逮捕。2.基本证据已经固定,考虑到不是暴力犯罪,社会危险性。事出有因且主观恶性小,无串供、毁灭证据、逃跑、再犯新罪的风险,即便释放在外,也不影响侦查继续开展。南浔律师李广健提示:检察院阶段同意取保候审的条件大致如下:案件由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院不会直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之后可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检察院审查逮捕与否考量以下几点:第一,证据基础:现有证据能不能证实存在犯罪事实;第二,刑罚条件:涉案行为可能判处的刑期较短,一般在三年以下;第三,社会危险性:即便构成犯罪,有没有羁押的必要;取保在外会不会妨害诉讼、会不会再实施新的犯罪。有前科劣迹,尤其是构成累犯的,会显著拉高逮捕风险;侦查阶段尚有取保空间,到审查逮捕环节,不捕的难度会明显上升。律师在公安阶段申请取保候审,与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不能用同一套文书反复提交。二者审查逻辑不一样,打动办案人员的核心事实、说理角度完全不同,这是律师的基本功问题。成功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辩护的起点,不是终点。即便已经被取保候审,律师还要在后续积极争取后检察院的不起诉、法院审理的缓刑或者从轻量刑等,任何中途解除委托律师辩护都是不可取的或者说有可能因小失大。铁肩担道义 争做好律师
——记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广健“针对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的问题,要在庭审中提供完整、清晰的证据链……”寒夜中,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办公室里,灯光又亮到了很晚。刚接手一起涉嫌赌博活动案件的他,正对着桌子上的案卷材料,正逐条梳理,笔记本电脑里记满了庭审要点——这样的工作节奏,对他而言已是常态。自2013年5月创办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以来,李广健律师一直在刑事辩护方向默默耕耘。他以“铁肩担道义”的勇气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主办了多起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并多次被*参与大案要案被告人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他阅历丰富,智力结构综合,文武兼备,是为数不多的复合型律师。时代发展、科技进步、AI替代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呈现出多样化、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隐蔽性的特征,直面艰难险阻,既要敢于为被告人 “发声”,又要站在法律高度看待案件处理。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纵深推进,和刑事辩护工作法律援助的全覆盖,很多原来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一下子就失去的服务市场,而李广健律师代理辩护的案件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是年年递增,风生水起。他说,时代变化考验着每一位刑事辩护律师的智慧与勇气。 2020年,他在担任一起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众多,涉案时间跨度大,再加上案件涉及的经济类型也比较多,他在综合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以细节为突破”的辩护思路。申请司法机关调取涉案企业、关联人员住所之间往来钱款,分清那些是正常生意——买卖合同中的交易,梳理堆积如山的证据材料,从蛛丝马迹中寻找案件突破口,使得担任辩护人的被告人的涉案金额大大减少,从而为罪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他既讲清党纪国法和“宽严相济”的刑事相关规定,又分析坦白与抗拒的利弊,并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工作,让被告人如实坦白,争取更多的有利情节。“我在*是连级干部,专业地方后做了一位人民警察,破了许多典型案件,如今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这是李广健律以前担任一起职务犯罪被告人,在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留下的这样一段忏悔的话。正因为这段很刺心的来自一个被告人的忏悔,使他更加坚信:“只要持续反面警示案例宣传,也许就能大幅降低同类案件的发生。”从事律师工作18年中,始终坚守写案例的习惯,把自己和身边同事律师办理过的刑事案例,总结归类,编宣传册,以《浔溪律师》期刊形式,赠送给相关单位和公共阅读场所。做一位人民群众信赖的好律师是他终生的追求。厚植为民情怀,坚守公平正义“李律师,您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缓刑了,我们的孩子的学费就有着落了!”2021年深秋的一天早上,一位花圃场女老板娘满脸愁容地来到了李广健律师办公室,紧紧握着他的手,激动得声音哽咽。这背后,是李广健历时一个多月为其丈夫涉嫌开设赌场罪,最后适用缓刑。此前,群众举报:其丈夫谢大某以为“种花养草”为借口,实则流窜于周边村庄组织赌客参与赌博,自己从中抽头获利。由于涉及的地方比较多、流窜作案、收取多为现金,没有监控录像等原因,造成公安机关核查该案件工作面临很多困难。通过细节、节点梳理,李广健律师很快找到了“辩点”,并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在法院开庭审理中,针对参与场次、涉案金额、非法获利等言词证据较多,有的,前后自带矛盾等证据链的瑕疵,使得嫌疑人谢某使用缓刑。于是出现了嫌疑人妻子前来当面致谢的场面。,这样的场景,在李广健律师生涯的工作中并不鲜见。早在2019年初夏,一名江西九江化纤厂女工梁红某,就送来了一面“铁肩担道义” 的旌旗。事情的缘由是,她儿子周某,在刚刚大学毕业走向社会时,误入传销组织。涉嫌传销犯罪,最后在李广健律师的帮助下获得了,免于起诉的结果。在另一起,山东姑娘小芳,不慎被其男朋友带入一起加入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刑拘。李广健律师接受委托辩护后,翻档案、查账册,发现有关有利线索后,及时申请公安机关重新开展调查核实,,较终相关钱款是情侣之间的正常交往。较终,10余万元的涉案赃款是他男朋友使用她的银行卡而她并不知情的辩护意见被采纳,她仅仅判处了10个月的缓刑。近年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增多,李广健律师和他的同事们代理了多件,在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的辩护工程中,致力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相统一,为国家和集体挽回了损失。他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行动温暖民心,用热血捍卫正义,成为委托人心中“值得信赖”的好律师。勤学履职本领,用硬肩膀挑重担子“刑事辩护律师必须练就一身过硬本领。”这是李广健律师常对年轻同事说的话。2008年他刚刚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时,为尽快补齐业务短板,他白天跟着指导老师学习会见嫌疑人谈话要点、庭审辩护技巧、证据收集程序和发问方法,晚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典型案例。熟练掌握完整的刑事功底。正是凭着这股钻劲,他迅速成长为一名刑事律师。“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在不断实战辩护中,形成独到的辩护风格——公安阶段争取取保候审、检察院阶段争取不予起诉、法院阶段争取从轻处罚,他对被告人心里的理解和法律实施的较佳融合区域。面对全新的办案要求和复杂案情,李广健律师“静坐”在办公室,不仅吃透了相关法律条文和办案流程,还结合新的刑事认罪认罚环境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背景下的全局整体把控,运筹帷幄。每一个案件都反复操练,正反思索,每一件案件成功辩护后,他都及时总结经验和“复盘”,为后续办案提供了宝贵参考。“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李广健律师一直热心于“传帮带”。在律所里,他总是把自己的辩护技巧、证据链分析等“秘籍”倾囊相授;他结合自己经办的典型案例,写成警示教育题材,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号召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共同为法治中国添砖加瓦。 (通讯员王洪滨)律师谈色诱敲诈案
浙江湖州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一、基本案情色情敲诈案,是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情感渗透与心理弱点的新型犯罪。其瞄准有已经成家的男性,以“处对象”或者建立“情人”关系为名,在发生自愿关系后,就马上翻脸,以轻生、捏造性侵指控扬言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手法对男性进行复合型胁迫手段勒索。面对此类困境,多数人往往采取非司法途径,选择经济补偿方案平息矛盾,而非启动法律程序。现实中,身处类似困境的男性群体往往面临两难抉择。虽未实施强奸行为却遭指控的个案中,若选择报警将导致调查程序启动。此类事件极易牵连工作单位同事及子女,迫使部分受害者被迫选择私下支付赔偿金了结纠纷。犯罪分子正是利用受害者规避司法程序的焦虑心理,从而屡次实施侵害行为。二、律师以案说法:这种情况下,一旦自愿发生关系后,对方却以强奸罪名报案,警方是否会立即采纳其说法呢?在具体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强奸罪的认定必须依赖于完整的证据链,绝不能仅依据一方单薄的口头陈述而轻易定案。聊天记录、时间线、现场状况以及各种旁证都将被纳入审查的范畴。即便报案较终未能成立,受害者仍需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配合调查。至于那些威胁到单位或学校的行为,即便是口头上的恐吓,没有实际的行动,所造成的心理压力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而受害人一旦妥协进行“私了”,并转账给对方以平息事态,犯罪分子往往会得寸进尺,反复勒索。一次的金钱满足,换来的可能并非事件的终结,而是持续的纠缠,从而反复遭到敲诈勒索。所以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果断选择报案处理。因为是色诱自愿发生的性关系,根本构不成强奸罪。湖州刑事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一起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
浙江湖州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一、基本案情苏某甲与被害人某甲系夫妻关系。共同经营一家足浴店,因此积攒了一定的家产。2025年3、4月间,苏某甲听闻丈夫与其经营的足浴店店长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已生育子女,双方为此多次发生激烈争吵。苏某甲担心丈夫的私生子女日后分割家庭财产,逐渐萌生杀害丈夫的念头。2025年6月14日下午,苏某甲在丈夫经营的足浴店附近,看到丈夫驾车带一名女子返回店铺,遂要求进店与对方交涉,遭丈夫拒绝。在丈夫开车送其回家途中,苏某甲提出前往广东中山市游玩,并趁回家之机取出一条白色尼龙绳放入手提包内,准备用于作案。当晚20时许,苏某甲与某甲驾驶车牌号粤BXXX**黑色丰田皇冠牌轿车前往中山市。6月15日0时许,二人从中山市开车返回深圳市。凌晨1时5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沿江高速某路段时,苏某甲谎称腹痛,让丈夫靠边停车。随后,她坐在驾驶位后方,用事先准备的尼龙绳套住丈夫颈部,将其勒死在车内。苏某甲确认丈夫死亡后,试图用同一根绳子自杀,但未能成功。因车辆长时间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路政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巡逻发现异常后报警。民警于当日2时许赶到现场,将仍在车内的苏某甲抓获,经鉴定,某甲系颈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二、审理结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苏某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生育子女,对矛盾激化负有明显过错;苏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悔罪,其家属亦出具谅解书,依法可从轻处罚。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苏某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苏某甲不服,提出上诉,主张其应认定为自首,且被害人过错更大、一审量刑过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审理认定,苏某甲系在路政人员报警后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并无主动投案意愿和行为,不构成自首;原判已充分考量被害人过错、坦白、谅解等情节,量刑适当。据此,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律师以案说法 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合法夫妻。被告人违背忠诚义务,婚内出轨且有私生子,严重损害夫妻感情,且对案发负有重大过错在先。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较终给与判处无期徒刑,完全是罪当其罚。 现实生活中,由于快节奏和情势更迭,向对方出轨或者有婚外情行为,另一方要及时指正和帮助其重回正轨。在万般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即使积攒了千万家产的夫妻财产,可以聘请律师提起离婚诉讼,结束婚姻关系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有任何违反犯罪之举。因恋爱不成愤而故意杀人案最后适用死缓
浙江湖州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微信)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汪某与被害人曹某(女,殁年25岁)同在某职业技术学院同学期间建立了恋爱关系。2022年,汪某毕业后参加工作,而曹某继续攻读研究生。2025年曹某毕业也参加了工作后,此时,汪与曹商议结婚事宜,因曹某家人不同意,便多次提出分手,但在汪某不同意。2025年5月4日中午,汪来到曹某单位再次谈及婚恋问题,因曹某明确表示二人不可能在一起,汪感到绝望,愤而产生杀死曹某然后自杀的念头,即拿出一把早已准备好的单刃尖刀,朝曹的颈部、胸腹部等部位连续捅刺,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次日凌晨,汪服农药自杀未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律师辩护要点鉴于本案系因婚恋纠纷引发,汪某是求婚不成,恼怒并起意杀人,与其他恶性杀人案不同。其归案后坦白悔罪,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且平时表现较好,故应对其判处死缓。 三、审理结果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志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汪某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较高人民法院核准。较高人民法院根据复核确认的事实,不核准被告人汪某死刑,发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重新审理,以故意杀人罪改判被告人汪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受贿、滥用职权案
浙江湖州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一、【简要案情】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梅某在担任某县土地资源局局长期间,接受其老同学卢某的请托,追赶职权范围违规批复开采黄泥工程,明知卢某等人非法盗采白泥,而不履行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听之任之,导致县域内白泥被非法开采13万余立方米,经鉴定,被非法开采的白泥价值1000万余元。另查明,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被告人梅某利用担任某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19万余元。二、【审理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梅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据此,对梅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一审宣判后,梅某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另案处理的卢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律师评析】白泥是一种珍贵稀土资源,是高端化妆品、艺术品的原材料。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动下非法采挖、贩卖白泥,这些盗挖行为会破坏土层结构,造成土壤退化等严重后果。本案中,被告人梅某作为某县土地资源局长,接受他人请托,追赶职权审批项目,纵容犯罪分子非法采挖,导致大量白泥流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案彰显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对该领域职务犯罪严惩不贷。李广健律师简介
李广健律师,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现为浙江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大学双本科学历,拥有工程师、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取得七项国家专利,荣获现代化管理成果奖。曾连续担任二届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区人大立法专家库成员,湖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湖州市仲裁委仲裁员。2009年代理的一起女大学生阳台倚栏不慎坠楼赔偿案被当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播报,2014年度以“不仅仅只是律师”为题收录他的律师职业于《中国优秀律师》(第2卷)、2015年度以“做较好的刑事辩护律师”入选《中国刑事大律师》(第3卷)。“半个世纪的人生路,千百案件的风雨雷”,老成持重,身经百战,是他的写照。在过去十八年的律师执业里,承办了各类案件和矛盾纠纷逾千起,曾办理了比较典型的恶性刑事案件,如石海而古故意杀人案、王靖故意杀人案、姜榜红故意杀人案等一人杀死二人的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还成功办理了山东菏泽市中院审理的胡某千万巨额诈骗案,最后判决无罪释放成功辩护。曾代理云南大理1.24亿元产品质量纠纷二审、苏州市某金融企业职业经理人吴炳某在公司股东决议上签字同意担保金额高达亿元的系列担保案,经过再审改判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案等疑难一系列复杂案件,其中,大学生王某在同学家中做客从阳台上坠落人身损害赔偿案入选200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还成功办理了上海市浦东区全国首例试管育儿离婚时抚养权纠纷一案。近年来曾办理了多起诸如企业家、公务员、教师、业主等社会名流人士的疑难离婚案件,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李广健律师曾有着约二十年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深谙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盲点”和“短板”,他不断总结服务企业的执业经验,倡导“安全事故零发生、产品质量无缺陷、法律涉诉零案件”的“三零”服务,重点围绕地方产业集群,不断探索新的律师服务企业新模式,为企业数字(智)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智慧。法律咨询电话:13645727755(微信)判决支持家务劳动补偿金及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离婚案
浙江湖州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微信)一、【基本案情】徐某(女)与洪某(男)于2007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名子女。为了照顾家庭、养育子女,徐某婚后一直在家做全职家庭妇女。婚后洪某多次对许某实施辱骂、殴打、驱赶等。2023年5月,洪某再次殴打徐某,将须某从家中拖拽至地下室殴打,后小区保安闻讯到场制止并报警。经医院诊断,徐某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023年9月,徐某起诉洪某离婚及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求洪某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离婚损害赔偿金。洪某不同意离婚,也不承认曾有过家庭暴力行为。二、【审理结果】法院认为,根据在案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公安机关对保安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足以证明洪某对徐某实施了家庭暴力的事实,应当准予离婚;支持徐某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由徐某分得现居住的商品房以及折价款12万元,洪某分得面积较小的房屋及负担未偿还的银行按揭贷款;洪某还支付徐某家务劳动补偿金5万元、离婚损害赔偿金3万元。三、【律师说法】1.洪某多次实施家庭暴力,依法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双方主要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两套房屋。徐某主张按评估价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求由其分得现居住的大房屋,其他财产归洪某所有并由洪某折价补偿。法院在审理中充分考虑了涉家暴案件的特殊性,关注如何通过合理的财产分配实现对受暴妇女的长期保护。考虑到徐某主张,能避洪某骚扰或暴力威胁。法院在审理涉家暴案件时不仅关注受害妇女当下的权益保护,更着眼于未来生活安宁的前瞻性考量,充分展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智慧。2.判决支持家务劳动补偿金及离婚损害赔偿金,给予受暴家庭妇女双重保障。3.徐某婚后按双方家庭分工承担在家全职承担抚育2名子女、操持家务、维系家庭运转的责任,更为丈夫安心在外经营、积攒家庭财富起到积极作用。本案充分认可妇女家务劳动的贡献,在判决对女方家务劳动补偿金的同时,还支持离婚损害赔偿金。充分保障处于权力、财富不平等地位中的劣势的女方得到法律平等保护。